广大市民朋友:

       为满足社会不同层次的医疗需求,按照川医保发〔202520号文件《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麻醉、妇产、产科等三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类别的通知》,我院拟开展市场调节项目“亲情陪产”,现经省级医保部门审核通过,收费标准特此公示如下表: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内涵

计价单位

备案单价

013112020110000

亲情陪产

产妇在孕产过程中,由医务人员指导家属进入产房陪同孕产,直至胎儿娩出。包括陪产过程中所需的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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