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春秋假期职工子女实践活动服务询价

CGK2026-L-YN-19

解决职工子女春秋假照护难题,彰显医院人文关怀,现我院对春秋假期职工子女实践活动服务进行公开询价,诚邀有实力、讲诚信、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参加项目总预算5万元,最高限价:119元/人/天

一、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服务天数

备注

2026春秋假期职工子女实践活动服务

春假:3天;秋假:3天

6-14岁儿童进行实践活动服务

二、资格要求(承诺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或承诺函

三、资格材料及报价方式(密封并加盖密封章)

1证明文件: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

2、具备开展职工子女托管服务的相关资质(提供以下任一证明文件复印件):

1)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

2)县级及以上教育、文旅、卫健、科技等行政部门认定的实践教育基地/研学基地/科普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证明。

3、餐饮服务资质(提供以下任一证明文件

1)自行供餐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外部配餐的:与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含集体用餐配送资质)的配餐企业签订的供餐协议或合同复印件,并同时提供该配餐企业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对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报价格式:按询价报价表报价  附件1

、报名及报价文件提交时间2026年03月19日至2026年03月23(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可采用顺丰快递,但送达日期不能超过该时限。

文件提交地点及联系方式

什邡市人民医院采购管理科    

联系人雷老师  联系电话0838-8210008

七、询价截止日期后,我院将组织对报价文件现场拆封、现场比选确定。

八、经确定的报价单位签订合同

九、公告同时发布于人民医院官网

 

 

                      什邡市人民医院

 

 

 

 

 

 

 

 

 

 

 

 

 

附件一

报价单位:

 

项目

基本

情况

名称

 预估人数

单位

 单价(元/人/天)

小计(元)

2026春秋假期职工子女实践活动服务

       70

/天

 

 

总价

小写:

大写:

要求

序号

春假服务要求

响应情况响应/不响应

1

第一天: 团队建设、春耕播种、油菜花拓印/植物标本、手绘风筝放飞、花粉防护科普
成果:拓印手帕、风筝、盆栽苗

 

2

第二天:花海/昆虫观察、春季安全课、花束制作、糖葫芦/果酱DIY
成果:鲜花、糖葫芦/果酱、采摘勋章

 

3

第三天:农耕体验、青团/春卷制作、非遗手作古法香囊、闭营仪式
成果:非遗作品、美食、成长证书

 

序号

秋假服务要求

 

1

第一天:团队破冰、落叶自然相册、木工基础打磨、月饼DIY、秋季安全课
成果:自然相册、木工半成品、手工月饼

 

2

第二天:挖红薯/稻草人DIY、木工组装、非遗皮影戏体验
成果:稻草人、木工作品、皮影道具

 

3

第三天:剥玉米比赛、五谷贴画、木工作品装饰、结营成果展
成果:贴画、成品木工、成长证书

 

序号

其他要求

 

1

提供午餐,符合膳食指南,分餐制、留样48小时,满足特殊饮食需求;每日1次当季水果加餐,规避过敏原。

 

2

保险:意外险10万元/人、医疗险≥10万元/人,覆盖全周期(8:30-17:30

 

3

室内活动工作人员与儿童比1:10(户外活动工作人员与儿童比≥1:8

 

4

交通:提供专属营运车辆

 

5

户外活动体验:选址合规(单程40分钟),时长2-4小时;每组≤30人,配2名工作人员及1名安全管理员,无高风险活动

 

6

根据春秋假服务要求制定每日活动安排表,于活动前对接采购人联诺人员

 

7

服务期限:按照当地教育部门官方通知的春假、秋假时间为准,春秋假各三天。

 

8

如遇特殊天气,不适宜户外活动,供应商应提供同类室内活动方案(方案附后)

 

9

付款方式:采用据实结算。结算总额 = 合同单价(人民币XX//天) × 实际服务总人天数。实际服务总人天数的确认: 双方应以 《每日服务签到确认表》 作为唯一依据。服务结束后,双方依据《每日服务签到确认表》汇总计算总人天数,并形成《结算确认单》。服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基于《结算确认单》的正式发票及《结算确认单》复印件。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及《结算确认单》后30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全部结算款项。

 

其他要求及

说明

1、 该报价为最终一次性报价。该报价表与其他文件一同密封提交。

2、 该报价包含物流、人工、保险、交通各种税费及其他费用采购人不在另外支付费用

3、 超过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报价不予接受

4、 超过项目预算价报价无效。

5、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报价最低为成交供应商。

6、 经评比后的结果仅通知最终确定的报价单位

报价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及盖章:

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

账号:

联系人及电话: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附件二

承诺函

什邡市人民医院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报价人,根据询价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询价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询价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询价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我公司          (有、无)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

六、询价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期:      

 

 

 

 

附件三:        室内活动方案(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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